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度假区管委会、市直各办、局、各有关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实施通知》(西政办发[2014]49号)等相关规定,经景洪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评定勐罕镇为信用乡(镇),各乡(镇)下辖共10个行政村为信用村(名单详见附件),现对上述评定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范围:全市范围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9日至10月3日(15天)
公示期间,各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对公示对象的信用状况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景洪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署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电话。
景洪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691-2564191
通讯地址:云南省景洪市勐捧路27号
邮编:666100
景洪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19日
附件
2023年景洪市“信用乡(镇)”“信用村”名单
2023年景洪市“信用乡(镇)”
勐罕镇
2023年景洪市“信用村”
勐旺乡:瑶家村委会
勐养镇:纳蚌村委会、城子村委会
普文镇:曼飞龙村委会
勐罕镇:曼景匡村委会、曼听村委会
勐龙镇:国贺村委会、曼格龙村委会、坝卡村委会、贺管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