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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罚款催缴通知书(景应急催〔2023〕4 号)

来源 :景洪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 : 发布时间 :2023-05-24 【字体: 大  中  小 

李 阳:

本机关于 2023年 1月 10 日发出 景应急罚〔2022〕1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你单位于 2023 年 1 月 26 日前将罚款缴至景洪市财政局,账号:134008858459,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双版纳州分行营业部(缴纳罚款时必须注明:景洪市应急管理局罚款)。因你至今未履行该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催告你履行以上决定,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地址:  景洪市勐海路2号西双拾贰城观澜A栋一楼

联系人:刀钰庭 联系电话:  0691-2162587

景洪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 5月24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应急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通知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