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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公告

来源 :景洪市教育体育局 浏览 : 发布时间 :2023-05-23 【字体: 大  中  小 

景洪市将于2023年5月24日至25日开展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公告如下:

一、监测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客观反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身心健康及其变化情况,深入分析影响义务教育质量的主要因素,为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提供参考。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纠正以升学率和分数作为评价学校和学生唯一标准的做法,推动义务教育质量和学生身心健康水平不断提升。

二、监测时间

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测试时间为5月24日全天和5月25日上午。由于四、八年级测试形式不同,测试场次与时间安排也不同。具体安排如下:

表1-1 2023年国家监测现场测试安排(小学)

日期

场次

学生测试

校长与教师问卷填答

5月24日

(第一天)

学生德育测试

09:00—10:20

学生相关因素问卷(一)填答

11:00—11:30

学生相关因素问卷(二)填答

14:00—14:30

学生相关因素问卷(三)填答

15:00—15:30

学生相关因素问卷(四)填答

16:00—16:30

5月25日

(第二天)

学生科学测试

08:30—09:50

09:00至全部填答完成

学生劳动测试

10:20—11:40

备注

新疆、西藏地区使用地方时间

表1-2 2023年国家监测现场测试安排(中学)

日期

场次

学生测试

校长与教师问卷填答

5月24日

(第一天)

学生德育测试

09:00—10:20

学生相关因素问卷(一)填答

10:50—11:20

学生科学测试

14:00—15:20

学生相关因素问卷(二)填答

15:50—16:20

5月25日

(第二天)

学生劳动测试

08:30—09:30

09:00至全部填答完成

学生相关因素问卷(三)填答

10:00—10:30

学生相关因素问卷(四)填答

11:00—11:30

备注

新疆、西藏地区使用地方时间

三、监测对象

2023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相关年级道德与法治、科学(八年级含科学、物理、生物、地理,以下简称“科学”)、劳动课程教师和班主任教师,相关学校校长,相关区县教育管理人员。

四、监测内容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德育、科学、劳动三个学科领域的学习质量,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学校管理和区域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情况,同时监测学生心理健康状况。

德育:重点测查学生的理想信念、道德行为规范以及基本国情常识掌握情况等。

科学:重点测查学生的科学理解能力、科学探究能力、科学思维能力以及科学学习态度与习惯。

劳动:重点监测学生的劳动观念、劳动能力、劳动精神以及劳动习惯与品质。

五、报告反馈

对于样本校的质量监测数据结果不公布、不排名、不奖励、不处罚,只为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提供依据,所有监测工具、问卷保密直接上报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望参测师生及家长打消顾虑,认真对待,如实填答测试内容,确保监测所采集的数据是常态下的真实数据。

景洪市作为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协议县,为做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特向社会公布监督专线0691-2211311,请广大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特此公告!

                              景洪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