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建设领域用工单位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审查,以下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对其保证金退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5日,从2023年5月23日起至2023年6月6日止。若该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投诉电话:0691-2140477。若未收到欠薪投诉,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公示期满后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项目名称 |
景洪市水环境综合治理河道工程一期一标段(流沙河) |
施工单位 |
云南民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更名为:云南民鼎(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屈明兵13887937556 |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