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市财政局召集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及各学校代表,联合部署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推进“作风整顿年”活动和“八破八立”解放思想大讨论行动走深走实,全面保障教育“双减”政策实施,持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提升教学基础设施,推动完善教育保障机制。
会上,全体参会人员围绕课后服务分配方案涉及到的教师绩效考核、课时费用、工作量、课后服务实施等方面进行讨论研究,畅所欲言,力求分配公平公正。
课后服务费发放一要优先补助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对完成教学和管理任务后额外承担课后服务一线教师和相关人员给予补助。其中:补助经费不得向未承担课后服务任务的教职工发放,不得从补助经费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坚持“专款专用、优服优酬、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原则,制定“一校一案”资金使用方案。人社、财政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二要适当弥补公用经费不足。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增加的水电、公用、耗材等支出,优先统筹中小学公用经费安排,不足部分可适当统筹课后服务财政补助经费开支。三是经相关部门考核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对于课后服务做得好的学校,在分配上级课后服务财政奖补资金时将给予一定倾斜。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市教体部门要建立课后服务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学校资金收支管理。各学校要在市教体主管部门指导下,结合当地课后服务财政补助经费标准,服务性收费情况,考虑参与课后服务的工作量、服务质量等因素,制定课后服务经费使用细则,细化经费具体使用范围,明确教职工补助发放办法。补助经费要弱化职务职级,强化服务质量,向一线承担课后服务的教职工倾斜,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各学校及时将使用细则报送至市教体主管部门和市财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