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政办发〔2022〕1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社区、度假区、园区管委会,
市委和市级国家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州驻景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景洪市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景洪市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省委十届十次、州委八届九次、市委六届十次全会精神和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倡导卫生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提供全人群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防治管理服务,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坚持突出特色创新,促进均衡发展,整体带动区域慢性病防治管理水平提升。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政府责任,创造和维护健康的社会环境,培育适合本地区特点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模式,总结推广经验,引领带动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增长,推进健康景洪建设。
(二)具体目标
1. 政策完善。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多部门协同配合,统筹各方资源,加大政策保障,在政策制定、组织管理、队伍建设、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在环境治理、烟草控制、健身场所设施建设等慢性病危险因素控制方面采取有效行动。
2. 环境支持。示范区建设与卫生城市、健康城市、文明城市建设等紧密结合,建设健康生产生活环境,优化人居环境。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等功能,向家庭和个人就近提供生理、心理和社会等服务,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3. 体系整合。构建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整合型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积极打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慢性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
4. 管理先进。提供面向全人群、覆盖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程管理服务,开展健康咨询、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等个性化健康干预。以癌症、高血压、糖尿病等为突破口,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强化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推进早诊早治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5. 全民参与。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用群众通俗易懂的方法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强化个人健康责任意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依托全民健身运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载体,促进群众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三、具体内容
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建设和评估内容主要包括:政策完善、环境支持、“三减三健”专项行动、体系整合、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慢性病全程管理、监测评估、创新引领等8个方面,总分值300分。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一)政策完善
1.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
(1)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沟通制度。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景洪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2)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制定并落实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
(3)建立示范区建设工作督导制度,开展相关部门的日常联合督导。多部门合作建立的信息沟通共享、激励问责、质量控制等基本机制运行良好。
2. 保障慢性病防控经费
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景洪市财政年度预算、决算管理,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按规划、计划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保障疾控中心的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不低于业务总经费的10%。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景洪市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景洪市各部门绩效考核,落实问责制。
(二)环境支持
1. 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1)开展健康家庭、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建设。健康社区覆盖率逐年增加5%或5年内达到40%以上。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酒店每年增加2个或5年内每类达到10个以上。
(2)开展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健康一条街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健康步道、小屋等数量逐年有增加或5年内每类建设数量达到3个。
(3)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低于本省平均水平3%以上,5年内下降10%或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以上。
2. 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
社区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自助式健康监测点覆盖率达4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
3. 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1)开展15分钟社区健身圈建设,新建社区覆盖率大于90%,居民健身设施完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平米。
(2)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达100%。有条件的单位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不低于3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不低于40%。
(3)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活动,开展工间健身活动单位覆盖率不低于80%。每年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健身竞赛活动。
(4)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确保中、小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4. 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
落实禁止烟草广告的相关政策。辖区100%的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全面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无烟学校,覆盖率达100%。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设置戒烟门诊,并提供简短戒烟服务。成人吸烟率低于25%,并实现逐年下降。
(三)体系整合
1. 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
制定实施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的方案,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运行、质控、绩效评价机制,疾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对口支援,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
2. 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
(1)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职能有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配备专职人员。专职人员占本机构专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每年接受上级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
(2)二级以上医院有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部门,配备专职的公共卫生人员承担慢性病防控工作。每年组织对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慢性病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设有单独的科室负责慢性病防控工作,有专职的公共卫生人员承担慢性病防控工作,每年接受上级培训不少于4次,每年组织对村医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人员的培训不少于2次。
(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 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
(1)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
(2)开展肿瘤宣传周、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糖尿病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爱牙日、世界脑卒中日等社会性大型健康日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慢性病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的范围。
(3)各社区均设有健康教育活动室、健康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向居民普及慢性病防控的知识与技能。社区每年组织举办健康讲座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50人。
(4)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健康教育课应包括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等内容。以班级为单位, 每学期慢性病相关课程不少于6学时。
(5)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力争达60%,健康素养水平力争达20%。
2. 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组织群众健身团体,配有健康指导员和志愿者。定期开展政府支持、企事业单位承担等多部门组织参与的集体性健身活动。鼓励社区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有自我健康管理小组的社区覆盖率达到50%。
(五)慢性病全程管理
1. 规范健康体检,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学生健康体检率达到90%,力争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达到90%,每2年1次体检并开展健康指导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员工数超过50人的企业覆盖率达到50%。
2. 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施18岁及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技术并提供服务。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与管理。加强个人健康档案与健康体检信息的利用,加强高危人群登记及健康管理。
3.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依托信息平台实现分级诊疗。落实并开展高血压与糖尿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签约对象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
4. 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18 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及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提高18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
5. 在儿童等重点人群中开展口腔疾病防治,开展社区健康口腔活动。实施儿童窝沟封闭,对检查中发现患有龋齿的儿童及早进行充填。为符合适应证的适龄儿童提供第一、第二恒磨牙窝沟封闭服务,有效控制12岁儿童患龋率。
6. 建立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
7. 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综合服务区,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
8. 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落实相关政策。提高签约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的具体措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按国家级部门规定和要求配备使用医保报销药物,非基本药物占基层用药的30%及以上。
9. 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通过有效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慢性病防控、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救助、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等方式,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10. 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医疗机构向有关机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不断提高具有医养结合机构的街道覆盖率。
(六)监测评估
1. 规范开展全人群的死因监测、慢病与营养监测、心脑血管疾病、肿瘤随访登记、慢阻肺等重大慢性病登记报告,掌握辖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利用省、地市、区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重点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
2. 定期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指引、评估示范区建设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计划的制定。
3. 发布含慢性病防控内容的综合健康报告,并将结果用于政府工作报告。
(七)创新引领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社区文化建设、健康城市建设、文明建设、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相关项目有机衔接整合,以达到1+1>2的实际效果。鼓励政策、机制创新,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总结推广慢性病防控工作模式和经验做法。
四、组织保障
为了加强对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刀海清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王 晶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鲁 怀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黄 新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岩香比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市机关事务管理
局局长
储照辉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杨天林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黄丕明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赵小福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李朝文 市民政局局长
张学红 市财政局局长
冯立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 伟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岩 恩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刀志鑫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陆荣刚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鲁顺才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黎黎 市统计局局长
曾晓君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高 嵩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岩 罕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刀锐钢 共青团景洪市委书记
张丽云 市妇女联合会主席
岩 邦 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郑成仙 允景洪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春宏 江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 东 嘎洒街道办事处主任
白 剑 勐龙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荣华 景哈哈尼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自苡孟 勐罕镇人民政府镇长
袁崧强 勐养镇人民政府镇长
曾 松 基诺乡人民政府乡长
马尹忠 景讷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旭君 大渡岗乡人民政府乡长
岩香华 普文镇人民政府镇长
岩温保 勐旺乡人民政府乡长
刘江华 景洪农场社区管委会党委书记、主任
瞿志敏 东风农场社区管委会党委书记、主任人选
李 时 橄榄坝农场社区管委会党委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协调工作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由陆荣刚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周静、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张绍山兼任,成员由各部门联络员组成,负责进行具体协调工作和对项目进展进行督导检查。
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研究解决全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重大事宜,并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
建立多部门工作协调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及履行情况记录,确定各部门联络员。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总结落实各部门慢性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商议解决创建推进存在的问题。
办公室职责:
负责全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协调工作、所有相关指标、数据的收集、整理、填报及初步审核、撰写各类相关报告,并上报领导小组。
办公室每年至少召开四次联络员会议,通报各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协调并解决慢性病防控重点问题。
部门职责:
市委宣传部:落实《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试行)》中“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中媒体宣传、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建设相关任务指标。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操作性强的媒体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传播计划,利用大众媒体定期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知识宣传和重点人群健康教育。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将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列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出台慢性病预防控制规划,出台与慢性病防控及病人治疗相关公共政策,并组织部门实施;探索、建立慢性病示范区建设与文化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协调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全国文明城市、省级卫生城市、世界旅游名城、国家森林城市等社会、文化方面的有机衔接。
市公安局:负责提供辖区死亡人口数据。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慢性病综合防控规划、计划和方案的制定;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的“健康口腔”专项活动;负责建设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一条街;负责健康单位建设,不少于10家;指导辖区医疗机构开展中医综合服务、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简短戒烟服务及技能培训等;组织市属医疗机构开展慢性病主题日宣传系列活动;应用互联网+和健康大数据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组织疾控机构开展成人慢性病与营养监测、社区诊断、学生健康体检、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高危人群发现干预,以及患者管理等活动。牵头协调各部门工作,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各项工作的实施。
市教育体育局:负责指导学校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宣传,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的“减糖、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活动;督促学校落实课间操和体检制度;督促幼儿园组织家长举办合理膳食、口腔保健知识讲座;指导支持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建设;在有条件的中小学推广学生营养午餐制度;制定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加大全市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力度,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平米;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学校体育场地面向居民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30%;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提高体育锻炼人口比例;筹建10所健康学校,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创建无烟学校,组织学生健康体检,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儿童窝沟封闭工作;实施儿童窝沟封闭学校比例≥60%;12岁儿童患龋率低于25%。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发展;配合各部门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各项工作的实施。
市财政局:负责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审查资金的分配投向和效益,及时落实经费并对款项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专款专用,为示范区创建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市民政局:负责为慢性病致贫困难家庭提供经济救助,并协调殡仪馆每月提供死亡名单,协助做好居民死亡登记报告工作;促进慢性病防治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
市医疗保障局: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相关政策,完善补偿机制,促进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开展,提高广大市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市城市管理局: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健康主题公园、步道、街道建设、公益广告设置、慢病宣传日活动场地等审批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要求,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的“减盐、减油”专项活动;监督并落实在全市范围内无烟草广告。建设健康餐饮(食堂、餐厅、酒店),每类均不少于10个;加强对餐饮业管理者和从业人员进行健康膳食知识培训;鼓励药店开展慢性病防控活动,为群众提供相关健康知识宣传。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将健康教育纳入全市各级各类继续教育培训,扩大健康教育知识培训覆盖面。结合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活动,对外出或外来务工农民组织开展健康相关知识的培训与指导。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建设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充分体现健康元素,确保正常运转服务于辖区居民。
市交通运输局:在各类客运车辆、车站、码头、公交站牌等公共场所区域广泛宣传慢性病相关知识,扩大慢性病防控知识宣传覆盖面。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在景区景点开展健康知识的宣传活动、粘贴禁烟标识,协助建设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支持性环境;辖区100%网吧等公共场所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在影剧院、文化馆等场所定期播放慢性病防治科普宣传片或公益广告,使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市统计局:负责提供辖区年度人口、经济社会发展等相关数据。
市总工会:负责组织定期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企事业单位职工集体性健身运动,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大力倡导职工工间操活动,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倡导建立“健康加油站”,定期开展自我体检,掌握自身健康状况;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多部门组织的集体性健身活动;督促机关单位组织开展至少1次健身竞赛活动。
市妇女联合会:开展厨艺大赛,宣传合理膳食,推动家庭成员熟悉和掌握低盐烹饪技能,参与“三减三健”专项行动;开展健康家庭评选活动,并收集相关资料。
共青团景洪市委:负责在青少年中倡导卫生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组织共青团员和青少年积极参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志愿者活动。
市残疾人联合会:向各类人群广泛宣传健康生活方式,倡导健康生活,提倡人们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有效降低和控制慢性病的发生;做好残疾人群医疗救助,提高残疾人群医疗保障水平。
市爱卫办:负责做好全市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创建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有关指标要求;督促在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各乡镇(街道)、农场: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综合防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制定本辖区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计划,指导村(居)委会建立和完善健身场所、健康教育活动室和健康宣传栏,及时更新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组织辖区居民开展每年不低于4次的社区健康讲座;负责本辖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宣传发动、督导落实和创建氛围营造;积极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根据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计划,按照辖区村(居)委会覆盖率30%以上的标准建设健康家庭、健康社区、自助式健康检测点;根据本辖区各村(居)委会的基本情况,建设15分钟健身圈,要求健身设施完好无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体性健身活动,在本辖区固定5个或以上群众性健身活动团体,配有健康指导员和志愿者,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活动;鼓励慢性病患者积极参加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慢性病防控各项监测、社会因素调查和健康教育等工作,通过条幅、标语、墙体书画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示范区创建氛围。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0月)。各级各部门按照要求成立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二)集中创建阶段(2020年11月至2021年10月)。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的要求,统筹各方资源,加大政策保障,在政策制定、组织管理、队伍建设、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在环境治理、烟草控制、健身场所设施建设等慢性病危险因素控制方面采取有效行动。
(三)巩固验收阶段(2021年11月至12月)。认真分析总结创建工作中的不足和好经验、好做法,严格考核评估,查缺补漏,巩固提升,完善台账归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好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成果,申报省卫健委考核评估。
(四)复核验收阶段(2022年1月至12月)。通过省级考核评估后,由省卫生健康为推荐至国家卫健委复核验收。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纳入单位的重点工作,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成立工作专班,统筹“三城联创”、健康促进市、新冠肺炎和登革热防控工作,强化组织领导,突出重点,完善措施,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切实做好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
(二)广泛宣传,全民动员。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及微信公众号、手机APP新兴媒体等宣传阵地作用,广泛宣传国家慢性病防控工作方针、政策及法规,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识,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素养水平,养成健康的生活行为习惯。号召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加大投入,强化保障。在推进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期间,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各责任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强督导,落实责任。要将督查指导作为促进工作落实的有力措施,加大督导力度,定期不定期组织对示范区慢性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与考核评估。对示范区防控措施及效果进行评估,适时将督导及评估结果进行通报。
(五)强化信息报送及台账建设。各级各部门要明确一名创建分管领导及一名联络员,负责落实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任务,做好痕迹材料的收集整理及报送。每年11月30日之前报送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联系方式:联系人:依旺叫,电话:2142159、18908813098邮箱:jhcdcmfc@163.com ,QQ群:642380067(慢防示范区创建工作群)。
(六)附则。本方案具体解释由市政府人民政府办公室同市卫生健康局承担。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20年10月20日印发的《景洪市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废止。
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2021版)
评审县市: 评审日期:
指标分类 |
指标内容 |
指标要求 |
赋分标准 |
权重分值 |
评分办法 |
现场评分 |
扣分原因 |
一、政策发展 (60分) |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18分) |
1.辖区政府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并落实部门职责,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沟通制度。 |
(1)成立辖区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各部门职责,2分;其余0分。 (2)设立示范区建设工作办公室,1分;其余0分。 (3)每年召开1次及以上领导小组工作会议,1分;其余0分。 (4)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召开联络员会议,1分;其余0分。 |
5 |
查阅资料,会议纪要、现场询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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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辖区政府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
(1)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2分;其余0分。 (2)政府制定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1分;其余0分。 |
3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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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有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 |
抽查5个部门制定落实相关健康政策情况。 凡制定并落实,每个部门得1分,满分5分。 (2)制定但没有落实,每个部门得0.5分。 |
5 |
随机抽查5个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的政策相关内容的体现和落实情况;抽查2个部门员工,简单问询对本部门该政策的知晓与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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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督导制度,开展示范区建设的多部门联合督导。 |
(1)辖区政府主导每年组织2次由5个及以上部门参与的联合督导,每次得1分;低于5个部门参与得0.5分。对于在政府主导下采用第三方督导的,每年组织2次,每次得1分。 (2)督导内容主要包括部门合作建立的信息沟通共享、激励问责、质量控制等3个基本运行机制情况,每个机制分值为1分。 |
5 |
查阅资料。 随机抽取1-2个参与合作部门的职能科室负责人,询问3项基本机制的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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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障慢性病防控经费。(10分) |
1.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决算管理。 |
(1)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决算管理,各2分,共4分。 (2)经费预算执行率100%,1分;其余0分。 |
5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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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辖区政府按规划、计划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
(1)辖区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3分;其余0分。 (2)慢性病防控经费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2分;其余0分。 |
5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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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11分) |
1.辖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 |
(1)辖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纳入绩效考核目标工作,2分;其余0分。 (2)抽查5个部门执行情况,发现2个及以上部门没有纳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者不得分。 |
2 |
查阅相关部门的年度计划和年终评价的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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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辖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落实问责制。 |
抽取5个相关部门职能科室,询问相关职责知晓与执行情况。部门履职合格的覆盖率达100%,5分。 |
5 |
查阅资料,现场询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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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用多种形式获取群众对辖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
采用多种形式获取群众对辖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并形成相关评价报告,4分。 |
4 |
查阅资料,现场询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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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辖区政府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21分) |
1.辖区政府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 |
(1)辖区政府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3分;其余0分。 (2)报告主要结果用于政府工作报告,2分;其余0分。 |
5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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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辖区居民健康状况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
(1)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5年下降≥10%,8分;5%-10%,3分,其余0分。 (2)心脑血管疾病标化死亡率降至205.1/10万及以下,4分;205.1-209.7/10万,2分;高于209.7/10万不得分。 (3)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标化死亡率降至9.0/10万及以下,4分;高于9.0/10万不得分。 |
16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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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支持 (35分) |
(一)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9分) |
1.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健康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
(1)健康社区占辖区社区总数≥30%,1分; 30%以下0分。 (2)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每类不少于5个,每类1分;每少1个扣0.5分。 (3)现场调研发现每类中有1个不达标,该类不得分。 复审:健康社区覆盖率逐年增加5%或达到40%及以上,1分。 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每年增加2个或每类达到10个及以上,每类1分,每年增加未达标者该类不得分。 |
5 |
查看健康支持性环境的名单,现场随机抽查每类1个。 社区指村/居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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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健康街区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
(1)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街区、超市、社团等,每建设1类,1分,满分4分。 (2)现场评估发现1个不达标,该类不得分。 复审:健康步道、小屋等数量逐年有增加或每类建设数量达到3个,每类2分,满分4分,未达标者该类不得分。 |
4 |
查看健康支持性环境的名单,现场随机抽查每类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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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4分) |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 |
(1)设置健康检测点的机构覆盖率达100%,1分;其他0分。 |
4 |
现场查看医疗机构免费健康检测点的设置、检测结果进入健康档案情况及健康指导的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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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11分) |
1.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居民健身设施完好,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
(1)社区15分钟健身圈/农村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1分;其余0分。 (2)设备完好100%,0.5分;其余0分。 (3)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平米,0.5分;其余0分。 |
2 |
查阅资料,现场随机抽查居委会或村委会。社区指村/居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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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和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 |
(1)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100%,1分;其余0分。 (2)有条件的单位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30%,1分;30%以下0分。 |
2 |
查阅资料,现场评估,走访辖区居民了解开放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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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活动,组织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 |
(1)开展工间健身活动单位覆盖率≥80%,1分;80%以下0分。 (2)每年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至少1次健身竞赛活动,1分;未开展不得分。 |
2 |
查阅资料,现场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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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 |
(1)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的比例达到100%,1 分;100%以下, 0 分。 |
2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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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40%,3分;35-40%,2分;35%以下 0 分。 |
3 |
查阅体育部门抽样调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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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11分) |
1.辖区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
辖区100%的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2分;95-100%,1分;95%以下 0分。抽查发现1个单位不合格,不得分。 |
2 |
现场随机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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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禁止烟草广告。 |
辖区未发现烟草广告,1分;其余0分。 |
1 |
查阅资料,现场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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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 |
(1)覆盖率均达100%,2分;100%以下0分。 (2)抽查发现1个单位不合格,不得分。 |
2 |
现场随机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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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并提供简短戒烟服务。 |
(1)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的医疗机构覆盖率≥80%,1分;80%以下0分。 (2)提供简短戒烟服务的医疗机构覆盖率100%,1分;100%以下0分。 |
2 |
查阅资料,现场抽查医疗机构提供简短戒烟服务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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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降低辖区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 |
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低于20%,4分;20%-25%,2分;≥25%不得分。 复审: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逐年下降,5年降低10%以上,4分;5年降低5%-10%,2分,其余不得分。 |
4 |
查阅中国慢性病与营养监测、社会因素调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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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减三健”专项行动 (20分) |
(一)开展专题宣传。 (5分) |
1.开展健康生活方式主题日(周)主题宣传(2分)。 |
(1)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日宣传,1分;其余0分。 (2)开展全民营养周、中国减盐周、世界爱牙日、世界骨质疏松日等“三减三健”相关内容的专项宣传,1分;其余0分。 |
2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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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的日常宣传(3分)。 |
(1)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宣传方式,1分;其余0分。 (2)宣传内容覆盖“三减三健”各个方面,1分;其余0分。 (3)全年至少6次,1分;其余0分。 |
3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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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展专项活动。 (15分) |
1.适宜技术与工具的推广与评价(11分) |
(1)推广使用健康“小三件”(限量盐勺、限量油壶和健康腰围尺),1分。 (2)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低于本省平均水平3%及以上,各1分,共2分。 复审: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5年下降15%以上,各1分,共2分;10%-15%,各0.5分,共1分;其余0分。 (3)辖区内儿童窝沟封闭服务覆盖率≥60%,3分;60%以下0分。 辖区12岁儿童患龋率<25%,3分;其余0分。 (4)将骨密度检测纳入常规体检,逐年提高50岁及以上人群骨密度检测率,2分;其余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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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资料。 2018年全省食盐摄入量平均值为6.3克。食用油摄入量平均值为49.9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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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能力建设。(2分) |
(1)在健康社区的社区工作者中至少有1名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1分;其余0分。 复审:每年至少招募并培训5名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1分,其余0分。 (2)每年举办或者组织参加“三减三健”相关培训至少一次,1分;其余0分。 |
2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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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的五进活动。(2分) |
(1)覆盖家庭、社区、学校、单位、医院等五类场所, 1分。 (2)每年至少开展2项特色现场活动,1分;其余0分。 |
2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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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系整合 (30分) |
(一)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15分) |
1.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和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
(1)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实施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的方案,4分;其余0分。 (2)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4分;其余0分。 |
8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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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等的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的整合。 |
(1)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督导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有效运行,2分;其余0分。 (2)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运行、质控、绩效评价机制,3分;其余0分。 (3)疾控机构、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的技术指导和对口支援,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2分;其余0分。 |
7 |
查看相关的制度及信息平台,查看防、治、管的情况,查阅相关的文件以及考核兑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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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 (15分) |
1.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组织本单位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5分;1次,2分;未接受培训不得分。 |
5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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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升二级以上医院公共卫生专业人员能力。 |
(1)二级及以上医院每年组织本单位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接受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2分;1次,1分;未接受培训不得分。 (2)二级及以上医院每年组织对辖区基层医疗机构的慢病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2分;1次,1分;未接受培训不得分。 |
4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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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 |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接受上级疾控机构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2次,2分;1次,1分;未接受培训不得分。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接受上级医疗机构慢性病防治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2次,2分;1次,1分;未接受培训不得分。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组织对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人员的培训不少于2次,2分;1次,1分;未接受培训不得分。 |
6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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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20分) |
(一)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 (6分) |
1.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定期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 |
(1)当地社会主流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每月不少于2次,0.5分;其余0分。 |
1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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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和慢病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的范围。 |
辖区每年至少开展6次围绕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卒中日、联合国糖尿病日、世界慢阻肺日等慢性病防治主题宣传日的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宣传活动,每次0.5分,共3分;其余0分。 |
3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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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 |
(1)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0.5分;其余0分。 (2)健康教育课包括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心理健康、伤害预防(溺水、烧烫伤)等内容,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课程≥6学时,0.5分;低于6学时0分。 (3)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到70%,0.5分;其余0分。 (4)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达到80%,0.5分;其余0分。 |
2 |
查阅资料、现场评估。查阅教育计划;查阅即课程表、教材与教参,抽取1个点现场观察实际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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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9分) |
1.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 |
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70%,5分;60-70%,2分;60%以下0分。 |
5 |
参照省级方案开展,查阅社会因素调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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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5%,4 分;20-25%,2 分;20%以下不得分。 |
4 |
参照省级方案开展。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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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5分) |
1.辖区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 |
(1)有5个及以上的群众健身团体,0.5分;其余0分。 (2)配有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0.5分;其余0分。 |
1 |
健康指导员培养可和体育指导员培训一并进行。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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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年至少开展1次由社会团体组织和参与的集体性健身活动。 |
定期开展由社会团体组织、企事业单位承担参与并积极支持的健身活动,每年≥1次,1分;其余0分。 |
1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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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鼓励社区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 |
有自我健康管理小组并规范开展的社区覆盖率≥50%,3分;40-50%,2分;40%以下0分。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或每年参加人数不变者分数减半。 |
3 |
查阅资料。社区指村/居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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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慢性病全程管理 (70分) |
(一)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17分) |
1.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 |
(1)学生健康体检率≥90%,2分;80-90%,1分;80%以下0分。 (3)每2年1次体检并开展健康指导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员工数超过50人的企业的覆盖率≥50%,3分;40-50%,2分;40%以下0分。 |
7 |
查阅教育部门统计数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计数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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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早期发现诊治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 |
(1)医疗机构首诊测血压率达到100%,2分;其余0分。 (2)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每1项1分,满分4分。 (3)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4种技术并提供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覆盖率≥70%,2分;50-70%,1分;50%以下0分。 (4)提高加强个人健康档案与健康体检信息的利用,发现高危人群登记率100%,1分,其余0分;高危人群纳入健康管理率≥30%,1分,其余0分。 |
10 |
查阅资料,现场评估,抽样调查医疗机构资料、信息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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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20分) |
1.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 |
(1)建立分级诊疗制度,1分;其余0分。 (2)落实并开展高血压与糖尿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基层医疗机构门诊量占比≥50%,2分;其余0分。 (3)依托信息平台实现分级诊疗,2分;其余0分。 |
5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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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 |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高于本省平均水平30%及以上,3分;25-30%,1分;25%以下0分。 |
3 |
查阅省级统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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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高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 |
(1)30岁以上高血压知晓率≥60%,2分;55-60%,1分;55%以下0分。 (2)18岁以上糖尿病知晓率≥55%,2分;50-55%,1分;50%以下0分。 |
4 |
查阅监测报告数据。此处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中知晓自己是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人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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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1)35岁以上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0%,2分;60%-70%,1分;60%以下不得分。 (2)35岁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0%,2分;60%-70%,1分;60%以下不得分。 |
4 |
查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据。此处管理率指任务完成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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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高管理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控制率。 |
(1)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及以上,2分;3-5%,1分;3%以下0分。 (2)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及以上,2分;3-5%,1分;3%以下0分。 |
4 |
查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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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15分) |
1.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 |
(1)建立区域卫生健康信息平台,4分;其余0分。 (2)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3分;其余0分。 (3)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3分;其余0分。 |
10 |
查阅资料,现场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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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 |
(1)应用互联网+技术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3分;其余0分。 (2)应用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2分;其余0分。 |
5 |
查阅资料,现场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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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7分) |
1.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有中医综合服务区。 |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6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100%,2分; |
4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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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 |
(1)宣传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1分; |
3 |
查阅资料,现场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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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4分) |
1.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 |
(1)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等相关政策,1分;其余0分。 (2)提高签约慢性病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的具体措施,1分;其余0分。 |
2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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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根据省级医保药品报销目录,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 |
(1)按基本药物目录配置,1分;其余0分。 |
2 |
查阅资料,现场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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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7分) |
1.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力量参与,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
(1)有效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慢性病防控,1分;其余0分。 (2)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救助,1分;其余0分。 (3)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2分;其余0分。 |
4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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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社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 |
(1)辖区内每个街道(乡镇除外)均设有为居家养老的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日间托养服务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分;其余0分。 (2)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养老机构比例达到100%,1分;其余0分。 (3)设置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比例达到70%,得1分;50%-70%,得0.5分;50%以下0分。 |
3 |
查阅资料。社区指村/居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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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监测评估 (30分) |
(一)开展过程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20分) |
1.规范开展覆盖辖区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 |
全人群的死因监测、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含心脑血管事件监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监测)、肿瘤随访登记等重大慢性病登记报告达到基本技术指标,完成报告。 死因监测,2分;其余0分。 慢性病与营养监测,6分。 (3)肿瘤随访登记,2分;其余0分。 |
10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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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 |
(1)利用省、地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重点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5分;其余0分。 (2)慢性病监测数据管理利用得到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推广,5分;其余0分。 |
10 |
现场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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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10分) |
1.辖区每5年开展一次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 |
(1)规范制定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方案,2分;其余0分。 (2)综合运用社会学、流行病学及管理学理论与方法开展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完成调查技术报告,2分; 其余0分。 (3)技术报告信息来源权威、准确、多元、综合,报告结构完整,有背景、方法、现状与主要问题、资源分析、预期目标、主要对策与具体措施等内容,2分; 其余0分。 (4)技术报告调查结果清晰、调查依据正确、对策合乎逻辑、目标设定科学、措施设计得当,2分;其余0分。 (5)技术报告结果用于指引、评估示范区建设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计划的制定,2分;其余0分。 |
10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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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创新引领 (35分) |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35分) |
1.倡导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当地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 |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辖区社区文化建设、健康城市建设、文明创建、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相关项目有机衔接整合,以达到1+1>2的实际效果。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并有效衔接达5项,10分;2-4项,5分;其余0分。 未达到提高实际效果者分数减半。 |
10 |
查阅项目计划书与总结报告等资料,现场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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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结有创新、特色案例。 |
创新特色案例达2个,案例撰写符合要求,15分;1个,10分;其余0分。案例撰写不符合要求者分数减半。 案例撰写要求包括:主题鲜明突出防控重点、技术流程清晰逻辑性强、特色突出创新意识明显、易于被推广可操作性强。 |
15 |
查阅案例文件,查阅该案例的相关原始素材等资料,现场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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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示范区建设成功经验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
(1)示范区建设成功经验在本辖区得到有效推广应用2项及以上,5分;1项,2分;其余0分。 (2)示范区建设成功经验在辖区外得到有效推广应用2项及以上,5分;1项,2分;其余0分。 |
10 |
查阅每项被推广应查看成功经验描述件、省级要求的推广文件、推广后的反响等资料,现场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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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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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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