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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上门收取垃圾处理费用
最近几天有几名自称环卫公司的人上门在天城建材市场收取2020-1月到2020-12月的垃圾处理费
第一天来了五个人,收取295元整,并出示了以下文件
关于天城小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通知
天城小区各业主:
根据《景洪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X景发工价格[2014]20号)及《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有效应对新
冠肺炎疫情促进经济平稳发展10条措施的意见》(景政发[2020]9号)文件标准,景洪市环卫清洁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2月开始征收2020年1月-12月生活
垃圾处理服务费。
望各位业主给予理解,并积极配合为谢!
咨询电话: 2128726(景洪市环卫清洁公司)
要求出示发票和政府公章证明并未给予,并要求威胁未缴费联系工商局关闭店铺
今日来8人收取290元垃圾费,给予以下文件,但并未盖有政府公章
关于调整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公告
按照景洪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有关要求,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调整,已完成成本监审、价格听证等工作程序,根据(景洪
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景政复[2014]228号)的文件精神,景洪市人民政府已批复同意执行《调整景洪市城
市生活垃坂处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方案》,从2014年4月1日起执行。现将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坂处理服务费调整的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一、由景洪市环卫清
洁有限责任公司清运生活垃圾的,按140元/吨标准收取:单位企业自清自运生活垃圾的,按80元/吨标准收取:常住人口按12元/户。月标准收取:暂住人口
按4元人.月标准收取。其余收费标准见附表
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在收取过程中,各种收费标准只允许选择一项执行, 不得对同一对象重复计收。且不得与工业皮物垃圾处理服务费重复计
收。
三、对经民政部门批准的特困户(五保户),全颍城免生活垃坡处理服务费;对景洪城区享受低保的低保户等弱势群体,此次不作调整,仍按调价前优惠政
策标准征收,即:按原收费标准每月每户9元的30%征收:对城市下岗职工、李文国家定期托恤补助的优扶户(合革合伤残军人、革合烈土军属).按调价后的
标准优惠30%征收;对持二级以上(含二级)残疾有效证件的残疾人(只限本人),按调价后的标准优惠50%征收,对持一级以上(合级)残疾有效证件的残疾人
,全额波免生活垃坂处理服务费
四、城市生活坛坂处理原务费的征收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望全体市民给子支持、理解生活垃坂处理服务费的征收工作!
景洪市人民政府二0一四年四月一日
这个收费是否合理,为什么出示的是2014年的文件而且小区也已经缴纳过垃圾处理费,为何商铺要再收取,而且同样大小商铺有的收取200多有的收取高达一千多.
回复列表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我们已联系景洪市环卫清洁有限责任公司确认这几日确实有到天城建材市场收取垃圾处理费,对方表示合理合法手续齐全,至于二次收费一说对方表示不可能有这种事情,另外商铺收费和住户收费不同,商铺收费又分为市场类商铺和食品商铺收费标准各不相同。最后还望您能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和商铺具体地址方面我们能及时联系您和开展调查。